計畫緣起
計畫緣起
公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20日
發文字號:中市教課字第1140012906號
主旨:為辦理「113學年教師揪團跨校社群共學實施計畫」第二學期經費申請案,請轉知並鼓勵所屬踴躍申辦,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旨述計畫為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共學模式,自主規劃精進課堂教學活動或研習,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教學品質,以期活化課堂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有意願參與之教師可自行規劃課程內容,自行聘請講師,揪集志同道合者共襄盛舉,以達共同提升教學專業,增進學生學習成效之目標。
三、本案相關資訊如下:
(一)承辦學校:本市北屯區松竹國民小學。
(二)辦理期程:即日起受理申請,審核通過後請積極辦理並於114年7月31日前執行完畢。
(三)申辦限制:本市各校每一學期至多申請1團,每案至多申請8,000元。
(四)申辦方式:請詳閱旨揭實施計畫「陸、實施原則與注意事項」(如附件)。有意揪團或參與共學增能之教師請逕上「教師揪團跨校社群共學計畫資訊平台」以OPEN ID登錄(網址:https://tcgolearning.tc.edu.tw,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登入)。
(五)如欲取得研習時數,請揪團人服務學校之教務處協助辦理「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之研習報名登錄事宜,待研習課程審核通過後,請揪團人將課程代碼通知參加者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報名研習。
(六)揪團人應依申請內容積極辦理,並於研習辦理完竣1週內,將活動成果表、活動照片4張及活動影片連結(FB、IG、YOUTUBE皆可、簽到表、教師揪團共學意見回饋表及上課講義或筆記上傳至揪團共學資訊平台,並將簽到表、講師鐘點費領據及交通費領據及匯款帳號存簿影本寄達承辦學校北屯區松竹國小(地址:本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12號) ,上開所需資料格式詳如附件,請依規定格式填報,以利後續經費核撥事宜。
(七)本案計畫相關附件亦可至「教師揪團跨校社群共學計畫資訊平台」之「表單下載」區下載。
(八)本案聯絡人:北屯區松竹國小黃芝瑋教務主任,連絡電話:22447043,分機710。
臺中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專業成長活動計畫
〈1-5-8〉教師揪團跨校社群共學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 作業要點。
二、臺中市113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貳、現況分析與需求評估:
為激勵和幫助教師專業增能成效,透過教師同儕自主揪團規劃研習課程,並且在執行上減少教師辦理自主研習的行政負擔,以提高教師對研習內容的參與動機和意願。
推行108課綱,教師專業成長與發展極具影響之關鍵,在積極鼓勵學校深耕本位課程外,並透過教師共同備課、觀課、議課、活化教學等有效教學等策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教師揪團自主共學,持續聚焦課程創新與有效教學策略,並以領域統整教學為主題,期望有意願之教師自行規畫課程內容、揪集有意願者共襄盛舉、並自行聘請講師,以共同支持專業發展,達成教學領導與教師專業知能提升之目標。
參、計畫目標:
一、鼓勵教師透過同儕合作共學模式,自主規劃精進課堂教學活動或研習,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提升教學品質。
二、減輕自主規劃辦理研習之行政流程與文書作業負擔,鼓勵教師自主合作共學,提升精進教學成長研習辦理之成效和品質。
三、教師揪團共學研習內容更為聚焦,期符合教師教學需要,活化課堂教學,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肆、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北屯區松竹國民小學。
伍、實施對象:
臺中市立各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及國民小校長及教師(含兼職行政人員)等教育人員。
陸、辦理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柒、實施原則與注意事項:
一、辦理時間應安排於非上課時間(建議於寒、暑假、假日或課後,若涉及該專業成長需於有學生之場域進行,以公假不排代方式處理),辦理地點不限於校內。
二、揪團主題應符合課程創新及活化教學且能對應學生學習,揪團主題如下:
(一)學校本位課程的發展與教學實例。
(二)校長及教師共同備課、公開課與專業回饋。
(三)各領域/科目核心素養導向之多元的課程設計、教材研發、教學策略、學習評量…等。
(四)跨領域教學。
(五)小組學習模式(分組合作學習、數位四學模式)、探究式教學、PBL專題式學習等教學策略。
(六)議題融入領域教學(以SDGs、數位融入為優先)等探究與實作。
(七)其他(如:學生適性學習發展、班級經營、生涯輔導及職涯規劃等)。
三、本案補助研習經費項目:
所需講座鐘點費及外聘講師之交通費(搭高鐵或飛機者請檢附票根或購票證明,計程車費不予支給),凡聘請臺中市政府各機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擔任講座之鐘點費一律以內聘標準支給(每小時1000元);其他外縣市人員擔任講座之鐘點費一律以外聘標準支給(每小時2000元)。
四、揪團人請於揪團前先連繫講師並確認辦理日期。
五、有意願揪團與跟團增能之教師,均請於揪團跨校社群共學計畫資訊平台https://tcgolearning.tc.edu.tw/登錄(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登入)。若於辦理日兩週前連署參加人數達8人,即揪團成功,團員人數上限由揪團人自定。
六、成團後,由承辦單位進行審查,並將審查結果以e-mail通知揪團人。
七、審查通過後,揪團人應依申請內容積極辦理。
八、請揪團人於研習辦理完竣1週內,將計畫成果表含活動照片4張及活動影片連結(FB、IG、YOUTUBE皆可(附件1,頁5)、簽到表(附件2,頁6)、教師揪團共學意見回饋表(附件3,頁7)及上課講義或筆記上傳至揪團共學資訊平台,並將簽到表、講師鐘點費領據(附件4,頁8)及交通費領據(附件5,頁9)及匯款帳號存簿影本寄達承辦學校。(北屯區松竹國小,地址:臺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二段12號 教務主任收)。
九、 揪團人完成前項之所有程序後,講師支領費用將由承辦學校逕付。